第1076章
忙碌而又充满欢乐的暑假结束了,开学将近韩君如调走了。不管是朋友还是对手的离开,都会对原地踏步走的人形成心理上的冲-击,林清说:"飞鸽走了,我怕要变成永久了。"时候已然是深秋。忙碌工作三个月以来的他们终于迎来了农村人的盛宴——赶会。宛平镇秋后的会实在是壮观,南来北往的商客在街上的主要干道上扎棚,一间挨着一间,整整齐齐挂满了各种货物。棚面上写着"上海xx百货商场","北京xx老字号","内蒙xx皮货",没有人去质疑真和假,但有了它们的存在,方圆百十里的乡下人确确实实被吸引来了,来了即使不买也是好的。孩子们最盼望的还是吴桥大马戏团,赶会不来看吴桥大马戏团那就不叫赶会,所以大人们无论手头紧不紧都会花五块钱买张票满足孩子们的愿望。还有飞车表演,这是前几年才出现的新项目,吸引了更多的人。这一年还出现了城市里淘汰下来的儿童旋转小飞机、叙车和碰碰车,这些项目被规划在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今年却成了最火爆,最热门的地方,人们排着队买票,把吴桥大马戏团都给比下去了。宛平镇的书-记刘启禄(刘继仁的儿子)后悔了,早知道这么火爆,就应该多收管理费,当然,那只有等明年了。
对于二十多岁的小青年儿来说,最有看头的要数歌舞团,歌舞团白天人不是很多,但到了晚上挤得爆棚。开场前摇滚乐开到最大,穿着流里流气的长发黄毛男,和能穿多少是多少的妖-娆脂粉女,在门口的大架子上,扭来扭去招徕顾客。布棚的门被掀开一角,往里一看乌压压的一圈脑袋,闪烁不止的得各色灯光,舞台上一字排开六个美女(姑且叫美女),通过这门缝足以把酗子们的目光吸引进去,台上的女人穿着了到了最低限,做着各种挑-逗性动作,里面的口哨声和叫好声一浪接一浪。那时候学校对赶会还比较支持,统一组织学生去看吴桥大马戏团,周六还不上课,所以周末的赶会的人特别多。马花小时候跟父母赶会转上一天也就吃个包子,而那时她对每件东西都充满了欲-望,吃的,穿的,玩的,眼里要看出火来。而精打细算的父母总是本着"过我眼,即我有"的原则牵着她和弟弟在人群中挤来挤去,好像挤一挤就算赶会了。现在赶会终于能为所欲为了,这种层次的消费还是能消费的起的。
走到卖衣服的棚下,林清本不屑于买的,但有件高领粗线白毛衣入了她的眼,卖衣服的操着外地普通话说:"这位姑娘看着眼光就高,这是今年大上海最流行的款式!"那时候的东西只要一扯上大上海就变成时髦的代名词。"多少钱?""一百七十五!"天哪,宰人啊!一件毛衣这么贵!"林清没再说啥,又去看别的,一会儿林清看见李建伟提着白毛衣过来了。
"这么贵,你买它干啥?"林清娇嗔道,但是心里却有种被宠成公主的感觉,李建伟笑而不语,林清的幸福由内而外从脸上溢出来,脉脉不得语的彼此凝视,让爱开出了花!这个温暖的瞬间是值得永远铭记的。两人手牵手去看马花买棉袄,马花毕业后只有一个棉子袄,而那时都流行羽绒服了。有钱的穿牌子的,"美尔姿""波司登""鸭鸭",没钱的穿杂牌子的,像这种地方都是杂牌子,那时候羽绒服是活里活表,外面棉线布的,到膝盖以下,用现在的眼光看,就像一床被子,但是实实在在的暖和。大红的,深绿的,藏蓝的,大花试了好几遍也拿不定主意。王大志在旁边说:"红的吧,红的喜庆!"苏小南看见马花这么粗壮的身体穿着大红袄,感觉有点怪怪的,反而觉得藏蓝的很雅致,显得马花也瘦一些。马花自己还喜欢那件深绿的,林清看后立即拍板:"果断臧蓝的!"又顿了一顿说,
"你穿绿的像个豆虫,穿红的像山里的傻老婆!
"原谅我们的林清老师,她就是这种说话风格。王大志今天也男人了一把,二百九十五元,眼连眨也没眨买上了,马花看今天的大志就像脚踩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李建伟知道林清今天说话"杀"到了马花,买了甘蔗,冰糖葫芦和糖炒栗子,马花看的吃的份上,立马不计较了,五人继续"逛吃!逛吃!"王大志扛着块甘蔗边走边吃,马花和苏小南举着冰糖葫芦,还不时从李建伟提得袋子里摸个糖炒栗子,林清手里的栗子则是李建伟剥好了的,李建伟就是这么尽他所能的肆意宠着林清!晚上各回各家,苏小南躺在床-上看书,这时电话响了(王星给苏小南的卧室接了个分机)。"喂!""今天干嘛了,媳妇?"宋景文的张口媳妇,闭口媳妇已经让苏小南习-以-为-常。"赶会去了!""自己吗?""和马花,林清他们。""他们是那两保镖吧!""嗯,你咋知道?""我有千里眼!"
"去你的!""媳妇,对不起,让你孤孤单单的给人家当电灯泡,这周我很忙,下周我加倍补上!""……"苏小南一时语塞,宋景文的暖人功是一流的。下周见面的时候宋景文拿出一件浅粉的,帽子上有长长的狐狸毛的最新款羽绒服。苏小南穿上后脸被衬的愈发粉雕玉琢,空灵娇憨,宋景文看呆了几秒,恨不得立刻拥她入怀!
宋景文把苏小南送到家门口,每次的分别都那么余情未了,虽无话却难舍难分!"小南,你的袄真好看,我也有件粉红袄!"苏小南和宋景文吓了一跳,看清来人,宋景文一下把苏小南拉到身后说:"不用害怕,是个疯子!"这个疯子是傻翠,她为闺女的时候是街上的一枝花,当时她还不叫傻翠,她叫王翠萍。来提亲的都踏破了门槛,但翠萍就是相中了一个当兵的乡下人吴亮,他们是初中同学。翠萍的爹娘想尽了办法也没拆散他们,只能答应了这门亲事,在翠萍快要结婚的时候,吴亮成了志愿兵,那时候的志愿兵复员后是安排正式工作的,翠萍仿佛看到了自己幸福的未来,每天像只快乐的小鸟等吴亮来娶她。谁知等来的却是分手信,翠萍一下就被击倒了,半年后勉勉强强嫁到给了一个乡下的汉子,身子一直病歪歪的,两年后生了个儿子,翠萍的身体和心情渐渐好起来,虽然日子有点穷,但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
在儿子八岁的时候,吴亮犯了错误被开回来了,领着老婆孩子又回到了乡下,吴亮会电工,被招到镇上的变电所干临时工。有一次去翠萍村里修按电表,两人又遇上了,电光石火间旧情复燃,翠萍是飞蛾扑火般扑向了吴亮。翠萍的丈夫知道后打了翠萍一顿,翠萍哭着找到吴亮,要吴亮带她远走高飞,吴亮却没有抛妻弃子的决心,他从来都是耍着玩儿,果断的拒绝了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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