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撬墙角

她,道:【你也喜欢他吗?听说他是你们学校的大众情人。

梁玉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她是不会这么轻易相信他的,恼怒的打字道:【我喜不喜欢他,关你什么事?不跟你废话了,我话说完了,你爱信不信。

梁玉原本是打算让情绪厌恶潘琳,自己留在他身边的,她故意抢走潘琳喜欢的人,就是为了让潘琳也感受一下,被人横刀夺爱,被人厌弃的感觉。

但是她没想到,情绪这么油盐不进,还为了潘琳威胁说要告她。

这样的人,她拿不下,她那些话已经说出去了,这消息不能撤回,只好撕破脸皮了。

他的传票威胁,就跟那些明星的律师函警告一样,见怪不怪,明星工作室发出的大部分律师函,最终都石沉大海,不了了之,发出来都是吓唬人的。

而且起诉,是要知道被告人身份信息的,她说的又不是她自己的名字。

等她把账号注销之后,谁也不知道这是她,能找到她才有鬼。

梁玉冷笑了一身,面无表情地将账号给注销了,这下是真找不到她了。

梁玉呼出一口浊气,心里恨极,但骂了一通又有些解气,直接将电脑关了,去拿手机玩。

秦絮将截图整理了一下,去京都一校贴吧看了一下。

秦絮眉头紧皱,翻了翻,看到不少于潘琳有关的帖子,不过名字是拼音缩写。

秦絮视线放在私聊上,刚好看到对方的账号显示已注销。

溜得还挺快,秦絮嗤了一声,以为注销了她就没办法了吗?

猫鱼TV的每个账号都是实名制的,想查用户资料,对别人来说可能是难事,但是对她来说就是一句话的事。

猫鱼TV在用户主动注销帐号之后,平台会停止对用户提供产品服务,尽快删除用户的个人信息或作匿名化处理,用户信息不会立即删除,会有一个处理过程。

如果用户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猫鱼平台相关协议及规则的情况,为了保护猫鱼平台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猫鱼TV会依据法律法规,披露相关用户的个人信息。

她也算是半个公众人物了,于公于私,她的名誉受到侵害,猫鱼TV都会为她提供该用户的个人信息。

所以,她一点都不慌,这事她打算让夏铭来处理,因为这是他带来的麻烦。

那个女生很显然是因为夏铭来的,她在谈起夏铭的时候,非常激动,跟被踩到尾巴的猫似的,一点就炸,她自爆的名字,肯定也不是真的。

夏铭带来的麻烦,就让他自己解决。

秦絮给夏铭发了全部的聊天记录截图,气愤的打字道:【看,这是你给人家带去的麻烦。不能护好她,就不要去打扰她,不要强行进入她的世界,影响她的生活。人家多文静一个小姑娘,被人骂成什么样了?你们这些人总是这样,做事只顾着自己,不顾及别人的感受。

【秦絮:追一个女孩子之前,至少得先把自己身边清扫干净吧?你这样,不说能不能追上。就说你追上了,关系也好不了多久,迟早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人分手。

小猪蹄子,跟老猪蹄子一个德行,自以为是。

秦絮没给小娇妻发全部的聊天记录,话题从夏铭之前中断了。

她怕小娇妻因此记恨上夏铭,毕竟这是夏铭带来的麻烦。

夏铭虽然长得招人了些,但是人品还是好的。

她觉得小娇妻和夏铭在一起,挺好的,两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不会出差错。

她可真是一个好姐姐,秦絮微微叹气,打字道:【我是相信你的,没有信她的鬼话,那个陈依依,你认识她吗?

潘琳看完所有消息,气得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人真是恨她恨到了骨子里,才会这么黑她。

这人还很了解她,不是他们班的人,也是她们这层楼的。

陈依依,真是她吗?

她觉得不太像,陈依依虽然也会在背后说她坏话,但是她是不可能蠢到在网上说了她坏话后,还敢爆名字的。

她是和陈依依撕破脸了,但是也仅仅限于见面当陌生人,不至于会让她心中生恨这样诋毁她。

潘琳气得发抖,打字回复。

【潘琳:认识,陈依依以前确实跟我关系不错,但是好朋友还算不上。

情绪的话让潘琳心中暖洋洋的,她没和他见过面,他都这么相信自己,怎么会不感动?

【情绪:我觉得她是随便报的一个名字,不是她自己的名字。没有人会蠢到犯了事,报自己的名字,这应该是个顶罪羔羊。

【潘琳: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会去查的。我有几个怀疑对象,只有等回学校后,才能去当面对质了。这人知道很多我身边发生的事,应该就是我周围的人。

【潘琳:谢谢你情绪,真不好意思,让你看笑话了。

【情绪:没事,你不要放在心上。捏造的事实不是事实,你没做就没什么好心虚难过的。不要把时间和感情,浪费在不重要的人和事情上。你好好复习,这事就交给我吧,我让她在三天内给你道歉,我发给她的消息是认真的,不止是吓唬她。原不原谅是你的事情,但她必须得跟你道歉。三天之内,如果她没跟你道歉,你跟我说,我就去法院起诉她,反正证据都是现成的。我刚才看了一下你们学校贴吧,也有类似言论,应该是同一伙人干的,我肯定会给你个交代。

【潘琳:谢谢,呜呜,我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好不好?老公你缺个女朋友吗?会撒娇,会卖萌,会跳舞,会放彩虹屁,还会弹钢琴的可爱女朋友。

秦絮没忍住笑出声,成功撬了夏铭的墙角,夏铭知道了会不会大逆不道的打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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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科普一下,律师函和传票都是法律文书的一种,区别在于律师函发出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而传票发出的主体是法院。

律师函是律所的公函,格式没有统一要求,具有告知属性,没有强制力。

传票是法院发出的司法文书,格式内容均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必须按照传票指示到庭,否则要承担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而放弃答辩权利的后果。

律师函没有什么法律效力,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或拘传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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