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窦绾

却被迫嫁给了风流诸侯刘胜。

突然,我的心头一阵酸疼,她这么做,不会是为了减少一点点窦漪房对刘胜的讨厌吧?若是这样,她的爱可真苦。于是,我的眼角也滑落了几滴清泪。

“阿胜知道,待绾绾很好。”刘珺柔声道,为我拭去泪痕。

知道又怎样?好又如何?明明知道爱慕的人将心给了一个感情懵懂的女孩,还要为了那一点点的好而卑贱到尘埃里,那种痛得无法呼吸的滋味只有水做的骨肉才知晓。

我捂着胸口,推开刘珺,眼神疏离,成了一座雪山。尔后,刘珺无奈地叹气,拥着我进了窦绾入住的垂樱阁。

垂樱阁,弱柳扶风,绿树成荫。垂樱,也叫早樱,开在初春,现在并不得见其风姿。那一排排修剪得清秀的垂樱树,挂起打着同心结的红绸。分叉的枝桠处,托着枯黄稻草编织的鸟巢状的宫灯。几只飞蛾,扑向昏黄的火焰,烧成灰烬。

行至婚房,几个红衣侍卫秉着呼吸,战战兢兢地清扫一大滩血迹。那血迹,是新鲜的,冒着微微的热气,比侍卫身上的红衣,更加刺目。乍一看,门窗紧闭,从房内传来瓷器玉器摔碎的声音,透着嗜血的怒气。

“请襄王留步。”一位丫鬟装扮的青衣少女,伏在地上,嗓音嘶哑,兴许是哭干了眼泪,哀求道。

刘珺冷嗤了一声,踢开青衣少女,径直推开了房门。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见到此情此景,还是忍不住捂着嘴巴,躲进刘珺的怀里。

窦绾躺在床上,披散着发丝,残破的身躯胡乱地盖着刘胜的红衣,裸露出的皮肤尽是青青紫紫的痕迹。那双藏着怯懦的眸子,如今似干涸的稻田,龟裂出一块一块活死人的空洞。一滴一滴的血珠从她身下滚落,仿佛带走她的意识。

而刘胜,穿着雪白的里衣,衣上沾染着暗黑色的血迹,握着剑的手也是翻起割开的皮肉,触目惊心。那双邪魅的桃花眼,扬得高高的,像极了那一瓣瓣开往地狱的彼岸花,遇神杀神。

“阿胜,杀了绾绾。”窦绾艰难地爬下床,跪在碎瓷片上,轻声道。那声音,浸透着对生存的绝望。

忽然,刘珺挥剑指向窦绾脖颈上那道紫红色的白绫勒过的印记,大笑道:“绾绾,如果你想死,本王奉陪到底。”

啪地一声,一道响亮的巴掌扇在窦绾憔悴的脸庞。刘珺捡起一块碎瓷片,轻轻地抛出去,弹开刘胜的剑,接着飞速地打横抱起窦绾,出了卧房。

庭院中,立着几口大染缸,此时盛了前些日子的雨水,残留一丝青草香。刘珺将她摁入水中,待她的呼吸渐渐虚弱,又放她接触一点空气,如此反复,直到她循着本能反抗,一把推开刘珺为止,瘫倒在地。

我解开外衣,披在瑟瑟发抖的窦绾身上,红着眼眶,道:“好好活着,让伤害你的贱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他们玷污了你,你也可以羞辱他们千百倍。将他们全部找出来,困在牢狱里,一日三餐伺候好着,每天找十几个发情的母狗折磨着,不是比死更畅快?”

窦绾勉强地抬起那双肿成核桃的眼,望着我,尔后摇摇头,泪水掺杂着血滑过,如晚春里的飘絮,无法揉进掌心的脆弱。

我怔住了,向后退了几步,抓着刘珺的衣襟。她到底是真善良,即使被别人伤害了,也不忍去报复。可我此时满脑子里想的是,刘胜或许有一天会爱上这个仙子,那念奴该怎么办。突然,念奴坐在海浪上,不哭不笑的模样一闪而过,心头莫名地冒了一颗血珠。

“绾绾,本王此生只会娶你一人为妻。”刘胜柔声道。他将窦绾搂在怀里,白皙的手指缠绕着她的发丝,一缕一缕地抚顺。待她干枯的眼眶再次涌上热泪,俯下身子,轻轻地吻去脸颊上的苍白。见到她透着羞涩的红晕时,刘胜的那双桃花眼再次绽放出颠倒众生的笑。

此生只会娶你一人为妻?呵呵,若不是读过《史记》,知道刘胜妻妾成群,倒更愿意相信他此刻的情话。后来会发生什么,让一个妖孽失去了理智,终日沉迷于酒色,我没兴趣去探究。总不过是朵纯粹的心,被伤透了,宁可蜷缩在黑暗之中,看着自己枯萎,也不愿接受浮着灰尘的阳光。

窦绾被刘胜抱回了自己的松月阁,在落樱小筑唯一一个不带樱字的楼阁。刘胜亲自为她沐浴,用薄纱屏风隔开了我们。盯着缝隙之处,瞅到窦绾咬破嘴唇的恐惧。刘胜安慰了好一会儿,她才允许刘胜触碰。

清洗罢,刘胜哄着窦绾睡觉。窦绾犹豫了片刻,还是握着刘胜的手,哀求他给那些残害她的人一个痛快的死法。刘胜只得无奈地拭去她额前的香汗,在她的檀唇上轻点,表示不必劳心。

这世上若真有至纯至善之人,怕是躲不过毁灭的劫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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