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郝小满,这个孩子你保不住它超过半个月(六千)

我怕错过了这次机会,这辈子我都没办法再提起它了reads;。”

“可是我真的好困了……”

“因为我认识你!”

男人却不愿意再给她逃避的机会,也阻断了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是感动还是讨厌,他都认了。

跟她在一起的那一年里,这件事情像一根刺一样扎在他的心脏上,随着时间的增长,一点点跟血肉生长到了一起,直到再也看不见。

可是看不见,还是会疼,心脏每收缩一下,都能感觉到那针扎似的尖锐刺痛感。

既然下定决心拔出了,那就索性豁出去血肉模糊一次!

因为我认识你。

简单的六个字,无形中已经悄悄印证了那个几率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foreveryoung’的猜测。

他见过她,在她很小的时候,在她对周围的事物还没有什么记忆的时候,他记住了她胸前的那颗痣,他也记住了她衣服上的那串英文字母,只是下意识的刻在了脑海中,却已经遗忘了‘foreveryoung’的主人是谁。

“我见过你,认识你,在你从你们家消失之前,在你遇到北梵行之前……只是那个时候的你还太小,你身上穿着一套脏兮兮的衣服,脸跟手也都很脏,我回国的时候,偶尔会从你们家门前路过,你就趴在铁栅栏上,睁着大眼睛看着我……妈曾经半开玩笑的跟我说要不要领养你做南家的养女算了,我也半开玩笑的说干脆把你当童养媳养着算了,省的她将来总担心抱不上孙子……”

夜晚很安静,饶是开着窗子,饶是有风吹进来,这偌大的卧室依旧安静的过分,窒闷的过分。

男人棱角分明的脸部轮廓因为莫名的情绪而紧绷,凉薄的唇紧紧抿起,好一会儿,才哑声补充:“而事实上,她的确已经在着手准备收养你了,她把你领进南家后,外出亲自帮你挑选衣服鞋子洗漱用品的时候,我敲邀请了很多同学来家里玩,其中就包括林晚晴……那个时候,我敲在追求她,那天你不知道为什么跑进了我的卧室,就坐在我的床上,女佣跟我解释说你是我妈带回家来的,要收养来做南家的童养媳……林晚晴看了你一眼,忽然就说家里有事先走了……”

“别说了。”

郝小满忽然木然出声打断他:“我记起来了,后面你很粗暴的把我赶出了你们家,我没找到回家的路,再后来。就被北梵行捡去了。”

很简单的故事,简单到没有任何值得怀念的。

她后退一步,退出了他的气息范围,抬眸冷冷清清的看着他:“你现在跟我说这个,是想表达什么?表达我们之间很有缘分?我倒是不觉得。你好像曾经开车路过我家的时候,喂狗似的向我的院子里丢过爱心饭盒吧?”

她忽然轻笑出声:“没错,那些饭盒倒是让我撑过了一些难以忍受的饥饿时间,但现在想起来,我怎么一点都不觉得感激你呢?南慕白,18年前你把我当做一条野狗喂过几次,18年后你娶了这条野狗,不觉得很讽刺吗?怎么?你心爱的林晚晴嫁给了别的男人就真这么让你难以忍受吗?让你宁愿选择娶我这样的一个女人,也不愿意再回头跟她再续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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