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招财。
太傻缺了。
“我还以为,你有男朋友了。”容屹藏在晦暗中的漆黑双眸,宛若暗夜里星星点点燃烧着的幽茫鬼火,火势蔓延,惹人心悸,“你以前说,等到要结婚的年纪,再谈恋爱。”
……
得天独厚的娇宠,唾手可得的爱意,造就了她骨子里的肆意与随性。
她对待未来都轻慢,随口说的一句:“人和人之间,越是自由的关系,越长久。恋爱里有太多束缚了,等我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再谈恋爱吧。”
“该结婚的年龄是多大?”
“二十八岁吧?那……”她清冷的眉眼弯着,如同泊着万顷温柔的海,海浪翻涌,卷动着他心里无限暧昧风月。
海浪声空耳缠绵,萦绕在他耳畔五年。
使得容屹记忆无比清晰,清楚地记得方清漪说,
“——二十七岁再谈恋爱吧。”
这就是他选择现在与她重逢的理由。
第10章
◎逼事儿贼多◎
——“等到要结婚的年纪,再谈恋爱。”
方清漪的记忆,昏蒙又模糊不清。
年少时说过太多看似毫无条理的话了,她记忆力没有厉害到能将当时和容屹的每一句对话,都深深地记住。
“我还说过那样的话吗?”方清漪问。
说不上是否失意,但她的反应确实也在他的意料之中。
没有人会将自己漫不经心的一句话印烙在脑海里,只有他,这么多年以来,困在和她纠缠不清的那段时间里。所以才能将她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住,倒背如流。
光影擦过容屹薄淡的面容,“说过吧,我也记不清了。”
方清漪:“怎么,把别人说的话,当成是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