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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山月 第70章 酒送白衣

神坛,随后快步走出庙门,在一众麾下震惊失语的狂喜表情中,转身向着承云帝国京城长安方向,恭恭敬敬三拜九叩!

陛下万胜!承云万胜!

……

狄州旧城。

齐王李璟等到郑常侍宣诏完毕,就没再看那老人要如何处置那个已经死罪的狄州旧城隍,晃晃悠悠出了城隍庙开始在城中闲逛。

街上百姓稀少,没住几个人,看起来有些清冷,反倒显得那四处张灯结彩、披彩挂红的神道灵物,有些凄凉冷清。

那位负责行刑的宫中貂寺也没让少年殿下久等,直接当着一众狄州各处山水神灵的面,将那已经不似人形的狄州城隍一掌拍散神魂,连给他重入轮回的机会都没有,直接魂飞魄散!

第二掌隔空拍在大殿中的神灵金身上,沾染香火灵气微微泛着金色的泥胎神像,霎时之间四散崩飞!

老太监也没给那些跪了一地的大小神灵偷鸡摸狗的机会,反手一捞,就将那已然不算是泥土的神灵金身碎片全部拢回,收入一只百宝袋,再放入拇指上那枚扳指须弥物。

做完这些后,老人轻飘飘看了眼堂下还跪着的各位神灵,语气凉凉道:“咱家身份不高,不过一介阉人,也总知道吃了主子的俸禄,就该明白是在给谁当奴才!尔等都是一地神灵,少说也是管着一方山水的高位所在,身份比咱家高出千万丈,各位若还是分不清里外,只认上官不认皇家,那么有空闲的时候就请各自摸一摸自己的神道金身,看看你们这一身泥胎,是不是真硬得过帝国行伍的快刀铁蹄!”

说罢,老太监缓缓走下台阶,一步步走到门口后又停住脚步,背对众神轻飘飘说了一句,“言尽于此,各位好自为之,都散了吧。”

说罢,老人身形一闪,彻底自堂中消失不见,只留了那一地的山水神灵两股战战,尤其以那个玉萍河伯受惊最甚,堂堂神位竟然腿软得都站不起来了…

老貂寺找到自家主子少年王侯很容易,在一处原本该是个酒家的二楼窗前找到少年人的时候,就看到这位自小从不沾酒的齐王殿下,不知从哪里踅摸来的一坛清酒,正在缓缓饮酒,脸色不知是给那酒水辣的,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总之不好看。

这位在那城隍庙正殿中,都没喝那一杯仙酿的天家子弟,此时好像就有了千杯椒浆都浇不灭的万般愁绪。

老人负责服侍眼前皇子已经很多年了,差不多就是看着他长大的,所以此刻多多少少能明白一些少年心绪,但习惯了少说话的老太监并没有上前劝阻,只是将那只装有神灵金身碎片的百宝袋交给了少年,而后就继续静静垂手恭立在一侧,静等王爷发话。

喝了几杯酒的少年人皱了皱脸颊,有些嫌弃地将那一只酒坛放在窗台上,又将手中那只酒杯倒扣在坛口,然后嘟囔道:“宗正卿那老头,我每回去找他玩儿,他都抱着一只酒坛子不撒手,我以为是个多好喝的东西,今天尝一尝,也就这样了,没什么好的。”

老貂寺依旧垂眸躬立,不发一言,主子提到的还是主子,没有他一个奴才能插嘴的地方。

李璟坐在窗边,抬手轻拍了拍有些开始发烫的脸颊,随后转过头笑眯眯看着那老人道:“狄州府衙那边,就有劳貂珰独自去一趟了,只是看一看这些山水神灵,本王多少还有些兴趣,但那个什么知府就算了,帝都里比他脸大的多了去,本王不想再往脑海里多添一张恶心人的嘴脸。”

老人亲亲点头应是,但将要转身之际,又为不可察皱了皱眉,重新转回身看向少年,轻声道:“那王爷…?”

“在京的时候,我听了些小道消息,说我姐姐出去一趟就有了个心上人。”

少年转头望向窗外西边的方向,蓦然而笑,一口白牙泛着莫名的光彩,“所以我得去看看是个什么样的人,把我那漂亮得像是只金凤凰一样的好姐姐给骗走了。”

——

山道酒肆这边,坐在酒桌边的楚元宵看着那个青衣账房,又有些为难。

先卖酒,又卖刀,这位账房先生真的是一把赚钱的好手,好像做买卖就盯上了自己一个人,专门来赚自己的钱。

少年也不是不眼馋那把刀,但是囊中羞涩,一百多颗铜钱根本禁不住花。

从盐官镇出来的这一路上,他跟余人两个多的都是走山野路,也少有要花钱的地方,临茂县城那边被那位刘县令招待,也没花钱,所以那一百多颗铜板就还剩下很多。

可今日这两碗面已经花出去好几颗铜板了,钱袋子都瘪了许多,要是再买刀,他把整个钱袋送出去都不够,差得多!

那青衣账房大概是终于有了一回眼色,看出来了少年的衣兜窘迫,就生怕到手的买卖又要飞走,于是善解人意又补了一句,“俗话说来得好不如来得巧,今日你我有缘,小兄弟要真心想买,我也不还价,算是咱们交个朋友,你只要说个数就成!”

站在一旁不发一言的女子掌柜,在两人看不见的方向撇了撇嘴。

这嘴馋酒瘾还没下去,交朋友的瘾又上来了,老娘三个月不给你酒喝,看你还敢不敢不还价!

对未来三个月没酒喝的惨淡光景一无所知的青衣账房,此刻依旧笑眯眯一脸期待看着少年人,彷佛就是在静等着他掏钱。

眼见情景有些尴尬,那醉眼迷蒙的白衣文士再次适时抬头,笑看着那个有些犹豫的少年道:“你也不是买不起,没有钱可以用其他东西抵嘛!”

楚元宵闻言一怔,转头看了眼那白衣。

当初在五方亭那间书铺里分赃的时候,苏三载跟说书匠路先生两个人一边给他分东西,一边还曾顺口提过,哪些东西是品相好但用处不大可以卖了换钱的,哪些是品相好不好无所谓但很有用的,反正到头来就是都很值钱。

这件事从他出了小镇之后就从没跟人提过,连余人都不知道,这个白衣文士却像是未卜先知了一样。

少年低头沉吟了一下,自小就精打细算惯了,所以掏家底这种事于他而言跟割肉差不多,但这一路走来能合眼缘的东西不多,眼前这把刀就是那为数不多,能让他觉得好像应该买到手里的东西之一。

当初在盐官镇时候,把那把名为“大夏龙雀”的横刀卖给那个白衣姑娘的时候,他其实更多是觉得自己有些败家的舍不得,但并没觉得有多大的失落感,做买卖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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