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定鼎之战

辆车,严海龙和赵玄坐一辆车。

「在想什么?」

车上,宁小柠主动握住李行的手,轻声问道。

李行看向女友:「我有想过我们俩有一天会一起面临生死考验,只是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按照武星协会定下的规矩,情侣和夫妻不能进入同一个高星梦魇境,以免影响破梦。

但现在李行和宁小柠都是至境强者,而华国的至境强者就这么多,面对从未出现过的七星梦魇,武星协会不可能不让宁小柠参加,所以这次只能破例了。

「是啊,我也没想到自己这么快就能再次和你并肩作战。」

宁小柠笑道。

她对于这个结果有忐忑和害怕,但也觉得开心,因为这一次她可以陪在李行身边一起面对生死的考验,而不是只能在外界旁观。

「我先送你去宁叔叔那里吧。」

李行说道。

「嗯。」

宁小柠点点头。

七星梦魇境的死亡率是100%,这意味着一旦在梦境中死亡,在

现实中也肯定会死!

就算是李行自己都不敢肯定自己能平安无事,宁小柠即便已经成为至境强者,也依然存在牺牲的可能,所以两人在进入梦境之前都打算先陪陪父母。

......

李家,当李行用尽可能轻松的语气将情况对父母说完后,二老一时间都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怎么会一下就出现七星梦魇了呢?」

李母脸色苍白。

「协会那边怎么说?这次哪些人会去?」

李父问道。

「爸,妈,你们放心,这次不仅陈克敌会去,其余至境都会去,这次我们会精锐尽出。」

李行笑着安慰道。

「小柠也要去吗?」

李母愣了一下。

「对,她已经是至境强者了,这次也要去。」

「你们俩……」

李母欲言又止,脸上写满了担忧。

李行主动握住母亲的手:「你儿子我连不坏境的梦魇都杀过,就算遇到打不过的对手,自保总是没问题的。而且这次还有陈克敌在,你想想那个家伙多厉害啊?所以真的不用太担心。」

然而任凭李行怎么说,李母的眼泪也忍不住流了下来。

「儿子还有几个小时就要去破梦了,你就别再让他分心了!「

李父拍了拍李母的手臂,不满地说道。

「好好好,我不哭了,我没事的。」

李母闻言连忙抹掉眼泪。

「妈,要不你再给我做顿饭吧?」

李行说道。

他现在只想让母亲分心去做点别的事。

「好,你想吃什么?」

李母立刻答应下来。

「就我最爱吃的那些。」

「我这就去买菜!」

李母起身就往大门跑去,打开门,连鞋都没换就要冲出去。

「你手机钱包都没带,去买什么菜?」

李父连忙喊住她。

「奥对对对。」

李母闻言又要返回来拿手机和钱包。

「算了,我陪你一起去买。」

李父站起身。

他看上去比妻子沉稳多了。

然而等他换好鞋出门等电梯时,低头一看才发现自己鞋穿错了,一只脚穿的运动鞋,一只脚穿的皮鞋……

另一边,杨永志突然接到了武星协会打来的电话,让他立刻去一趟的武星协会总部。

等杨永志到了总部后,一位协会的高层将七星梦魇的情况告诉了他,然后说道:

「这次的破梦名单上有你的名字。」

杨永志闻言一怔,下意识站起身,几秒后才缓缓点头:

「好的。」

以战力值和实际战力来看,他目前只能算是二线武星,按理说都不应该让他参加四星梦魇境,更别说现在的七星梦魇境。

但他的情况特殊,天蚕功治疗效果太过强大,有他在,武星们只要不是在梦境中当场死掉,就有机会被救活!

所以武星协会在拟定人员名单上,杨永志的名字处于第一序列,仅次于一帮至境强者。

「你放心,我们会特意叮嘱其余人重点保护好你的。」

对方安慰了杨永志一句,然后递给他一颗鸡蛋大小的白色珠子:

「这是一枚一级法则碎片,可以让你的天蚕功直接提升一重境界。「

「啊?」

杨永志闻言一惊。

在武功上限提高后,他修炼的天蚕功在信息上也发生了改

变:

天蚕功(100+)(玄级九品):第二重99%。

这门武功的品级高达玄级九品,而李行当初只能具现出前三重境界,目前也没有具现出后续的完整功法,因为杨永志暂时还没法突破到第三重境界。

天蚕功突破到第二重境界后能利用【天蚕丝】为人易筋洗髓,开发潜能,但这是一个长时间持续的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目前杨永志一直都在对自己进行易筋洗髓,这也是李行要求的。

因为杨永志自身的资质越高,将来才有可能将天蚕功练到更高的境界。

但截至到现在,杨永志依然没能突破到第三重境界,因为始终没能找到破境用的天材地宝和药物。

没办法,天蚕功突破的难度太大了,如果没有对应的天材地宝和药物,基本不可能突破境界。

原本他以为自己要突破到第三重境界还要等很长一段时间,等到更高星的梦境出现,等到梦境世界的时间线继续往前移,来到一个天材地宝很多的时间线上。

却没想到现在武星协会竟然直接给了他一枚一级法则碎片。

一级碎片的作用他听李行说过,知道这个东西可以让任意一门武功提高一重境界,最高到第九重巅峰。

「这枚法则碎片原本是侯凤图的,他听我们说了你的情况后,就主动拿出来给你用了。「

对方对杨永志说道。

当初在《魔魂复苏》中,侯凤图也得到了一枚一级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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