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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不等,而对此,我也不备发言权。

九岁时,刚上小学年级的我无论如何也要报名去参加散打学习班,因为在那里,我以完全放开己,尽情地挥洒拳头,发的郁闷。舅舅舅妈很反对,他希望我像表哥一样知书达理,才十岁就上标志着“学问”的镜。而我,偏偏喜与人打架,拉一堆伙伴称兄道弟。他没有决反对,因为他不必为我的“堕落”承担什责任。“那是遗传,”他说,“是遗传,我也没办法。”

在外人所观察到的方方面面,我和表哥受到的待遇似乎是一样的。

小时候,我总有一一模一样的衣服,每次去参加什寿宴喜事,都要穿得一模一样。亲朋好友看见总夸我像一对胞胎,这时,舅舅舅妈就觉得脸上特别有光。

上学后,舅舅要我一起参加补习班,我不乐意,就为这事挨过一顿大批。那是我头一回了脾气,决不从,甚至想到了离家走。舅舅在我的脾气了来,他说:“这是你己不去,不是我不让你去,你不去,不是我和你舅妈的责任!”我就明白了,其实只要我把责任清楚,别让旁人说他待我不公,他才懒得我什。

这等待遇一到家就崩溃。表哥不小心坏我的东西,我从来没有怪过他,总是陪着脸说没事。我绝不坏他的东西,那时,他不记得我有多次原谅过他。在他的潜意识里,这不是两个兄弟之间谁对谁犯的小错误,而是一个外人损坏了家里的东西。

最无奈的是,家里发现丢了什,当着我的面,他先问表哥拿没拿,再问我拿没拿。如都说没有,他便私底问表哥怎回事,然后共找是我拿的证据。表哥在他的卧室里丢过一本书,他说是一起打游戏那天不见的,摆明了指我。我问那是本什书,他说是《论语解读》。我一听,不屑道:“武侠我说不定偷,你那书,我瞧都不瞧,偷来嘛?”舅舅舅妈在我身上实在找不偷这样一本书的动机,只好作罢。他并不完全放心我,总觉得像我这缺乏父母的孩子,性格一定非常扭曲,喜以破坏为乐。从这一发,家里丢什东西都有我的嫌疑。

慢慢地,我发现他经常躲着我一些事,为避免我猜疑,不直截了当把我支开,而是抓细小的我不在场的时间。

小学年级的一天,我准备晚上跟学去玩,晚回去,后来发现忘了东

西,中途折回。我刚走到门,还没开门,就听见舅妈兴的声音:“什呀,人参!怎,妈妈给你买不起人参。这叫‘千年虫草’,你现在又长身又读书,吃这个特补。这照样贵着呢,一斤都要千三!”

“!妈,这也太贵了吧,咱家哪有那多钱买这个呀!”

“咱家哪买得起。”这回是舅舅的声音,“这些呀,是好些年前你那有钱的姑父买的。那会他来了好多,现在已经没多了。”

过了好一会,表哥才慢吞吞说:“……那他知道吗?要是没了……”

“他怎会知道。”舅妈又说,“别耽搁了,快吃。”

我没有打开门,也没有再偷听去,转身走开。

那时表哥已经不习惯像小时候那样亲叫我了,和别人在一起时就叫名字,他一家三在一起时,便只需要一个“他”字,就心照不宣了。

我知道他烦我,没有我,他三之家肯定比现在轻松,至有更多的时间享受天之乐,而不被我这个外人打扰。

***

当我长到开始思考我的年龄时,我惊奇发现,己心深珍藏着一片空无一的空白,就像连杂草也无法成活的沙漠。

那是我命的空,是我活在这世上所缺的东西。我缺什,不是衣,而是这世上共存的其他人之间,所产的情感纽带。亲情,这最原始的情感,在我成长为人的整个过程中彻底缺席。于是,通往心深的那道门始终闭,排斥着任何人哪怕片刻的窥探。

于是,所有的人在我这里,都似乎一张无法占据空间的纸片,我对他中的任何一个都无法情感。

没有情感,便有烦恼,于是我算平安长大了。

但那种寄人篱和倍感多余的痛苦,却随着时间的逝不断加剧。我痛恨看人脸色的日子,急于想要逃离。

上了职业学校后,一帮没息的学邀我一起去闯。我早已混得相当不错,因为没人敢跟我打架,男群里我是公认的大哥。就连表哥有次被人威胁,也是我帮他摆平的。所以闯这种事,他也要我成头。我一向有寸,不给学校添麻烦,但那次却应得快——因为他说,脆去平城闯一闯。

平城是在老家北边的一座大城市,是方圆几百公里最繁华的大都市。去平城闯在这帮学看来只是一种时尚,但对我来说,却是个难得的机会——我不仅要去平城,还要想办法留在那里,逃离童年的一切!

***

在平城漂的日子完全不像想象的那简单刺激,孩童第一次感受到了现实世界的残酷。才半个月,大家花光了身上的钱,却连给人端盘子都没人要。眼看就要宿街头了,一伙人只好打起了退堂鼓,算了,还是回去吧。我一来的有十来个人,一番游后,其他人都灰溜溜回了老家,只有我,意外留了来。我来就打定了主意绝不回去,留来的愿望比他任何一个都要

烈。事实上,我也的确是得到了一个机,为这个愿望的实现种了。

就在大家决定要走的那天,为了发胸中的不满,决定找个地方吃顿霸王餐。我找到了一条背街的巷子,那巷子里连着开了好几家酒吧,巷子挂着一个大大的属牌子,上面写着“银巷”两个大字。

我打探了一番,酒吧里的服务员都是些漂亮小姐,门也没有雇保安,一看就是好的柿子。这帮欺善怕恶的学决定在这里打劫,却没想到,银巷里的酒吧,背后都是有人撑腰的,而我选中的那家,老板正好是那一带了名的地痞。

地痞子碰到外地痞子来找碴,然免不了一场混战。酒吧看着没人,实际上,连坐在吧台边喝酒的人都是起袖子就架的那种。我那帮学虽然白喝了酒,却挂了满身的彩,被揍得找不着北。

当然,挂彩的人中并不包括我。这些痞子虽比架子学打,但毕竟没有真练过,功夫不到家,还够不着我。那一架打得甚是快,我一身拳脚功夫一回淋漓尽致地展来。

最后,学狼狈不堪地逃走,而我在准备收手离开时,却被一个在一旁喝酒,观赏着我打架的人叫住。

***

那个人就是后来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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