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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指控被告人顾振南防卫过当案,现在开庭!”

接着控方开始拿证据,指顾振南在林文故意伤人案中防卫过当,造成伤害人重伤,必须负刑事责任。

“被告人顾振南,公诉人所诉你在林文故意伤人案中防卫过当构成过失重伤罪,你有意见吗?”法官问。

“有!”顾振南声回答,“我没有防卫过当,我只是正当防卫。”

“公诉人有意见吗?”

“有!”

“请公诉人示证据!”

公诉人拿医院证明,“被告人顾振南在防卫过程中致原告人儿林文肋骨断裂,头颅骨骨折,严重脑震荡,已经造成重伤,公诉人认为正当防卫不会造成么严重的伤害。”

“被告人有意见吗?”

“有!”顾振南说道:“我当时就是踢了他脚,他撞到墙上,我没有再踢第二脚。当时他用硫酸泼我媳妇,我为了我媳妇不受伤害,把他踢开,是正当防卫!”

“你说谎,如果只是踢了脚,怎么会造成么严重的伤?”公诉人说道。

“那是因为我以前是个石油工人,我的力气本来就,而且他正在伤害我媳妇,在情急之控制不好力度也是有的。”顾振南说道,“难道看着他伤害我媳妇,我还蹑手蹑脚掂量力气才手吗?”

底的人都哄笑起来。

第426章 庭审

“肃静!”法官敲法槌。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踢了脚之后又补踢过,否则不可能造成么重的伤。伤害人已被踢倒,已不能对被害人够成威胁,被告人还继续实施踢打等行为,已造成防卫过当!”公诉人说道。

“辩护人有意见吗?”

“有!”

郑文博说道:“我里有公安医院的验伤报告,施害人林文除了肋骨和头伤外,只有处伤痕,就是我当事人的脚印,林文身上并未找到其他的伤痕,说明我当事人并没有再次实施踢打的行为。”

郑文博又拿公安机关拍摄的照片,林文前有块青紫的印,就是顾振南踢的,其他前和后背再没有伤痕。

他又拿公安机关拍的被腐蚀了雨伞、上的衬衫,还有顾振南后背的伤等相片。

“施害人用浓硫酸泼向我当事人的妻,若不是他用伞挡了,就会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样情急之他踢过去是正很正常的。”

“既然他已经用伞挡了,为什么还要再踢脚?”公诉人说道。

“因为当时情况紧急,伞并没有撑开,而且就算撑开以浓硫酸的腐蚀程度也会把伞布溶解掉落来,而当时伞还是没有撑开的情况,只能挡住分。”

“我当事人把施害人踢开,就能改变的抛路径减低伤害,即便如此我当事人后背还是被硫酸烧伤,如果不踢脚后果可想而知,所以我当事人的行为并不构成防卫过当。”

“审判,辩护人申请证人到庭!”

“证人姓名?”

“林桂珍。”

“请证人林桂珍到庭!”

林桂珍被请到庭上。

郭湘愣了,不认识啊,应该是郑文博找的目击证人吧?

“林桂珍,本月十号中午十二,你在哪里?”

“我就在自己的店里。”

“你的店在哪里?”

“就在那个泼硫酸的方前面没几步,我都看见了。”

“你看见了什么?”

“看见了个男人朝个女人泼硫酸,我直看着呢。刚开始他们吵架,因为吵得很声,我就有好奇看了过去。后来吵着吵着,那个男人就从身后拿了个瓶朝那个女人泼去,把我吓了。”

“后来又有个男人突然从边上来,把那个男人踢开扑向那个女人。”

“后来那个男人是谁?”

“就是站在被告席上的那个人。”

“你看见他踢施害人了?”

“是,我看得清二楚,后来他媳妇还来我儿借水了呢。”

“他踢了几脚?”

“就脚,踢了他就扑过去挡在他媳妇身上,硫酸就泼在了他身上,他哪里还站得起来?”

“后来她媳妇就打电话报了警,再后来救护车和公安就都来了。”

“那个坏男人躺在上,被告人靠在墙边,直没有再动过。”

“公诉人,你还有意见吗?”

“没有!”

“原告……”

“她说谎,他们定是串通好的,他们家有钱定是买通了证人,你们就是官官相护!”郑梅叫起来。

法官脸黑了,是自己诬告不成还反咬?

“原告,注意你的言辞!”法官重重敲法槌。

“暂时休庭!”

底的人议论纷纷。

过了会儿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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