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楼下一阵嘈杂,沈崇明和舒情又在吵架。</p>
最近他们老是争吵,因为舒情的工作问题。</p>
舒情想辞去文学院院长的职务,继续攻读物理。</p>
说起来,她出国留学,学的是物理并非文学。</p>
后来成了沈崇明的太太,为了家庭,不得不弃理从文。</p>
可她对物理学的兴趣不减。</p>
几十年了,每个沈崇明熟睡的深夜,她都坐在客厅来不知疲倦地演算。</p>
眼中依旧是少年时初见的滚烫。</p>
那是理想的火焰。</p>
争吵结束,开始摔锅碗瓢盆了。</p>
下一秒,我的房门被推开,沈原冲进了我的屋子。</p>
「阿水,爸妈又在吵架,你去劝劝。」</p>
我低头在碎纸纸上涂满浆糊,慢吞吞道:「又不是第一次吵架,等会儿就好啦。」</p>
沈原见我不上心,劈手捞起我粘了一半的纸再次撕碎。</p>
「这次不一样!你听听这动静,两个孩子都吓坏了,你没听见他们吓得直哭吗?」</p>
我不言语,他拉起我就往外走,「你去劝劝,去劝劝啊!」</p>
他自己不想去,因为他们每次吵架都没个轻重,总是劝架的人遭殃。</p>
这次的动静果然不同凡响。</p>
我被沈原拉下楼的时候,沈崇明已经捂着心脏躺倒在地,口吐白沫。</p>
还好抢救及时,于他性命无碍。</p>
所有人都很忙,忙于工作、忙于学业,照顾他的任务,又落在了我的头上。</p>
沈崇明躺在床上无法讲话,脾气变得越发乖张。</p>
动不动就砸盘子摔碗,闹绝食。</p>
我知道,他在闹别扭,他气舒情不来看他。</p>
儿子儿媳也不来看他。</p>
整日对着个小脚女人,散发着陈腐的味道。</p>
沈崇明住院的一个月,我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p>
白天要在医院伺候沈崇明,给他端屎端尿,擦拭身体,忍受着他无穷无尽的坏脾气;</p>
晚上回家要给剩下的人准备一日三餐。</p>
有一天晚上我照镜子,忽然发现自己脸上沟壑横生,苍老成了一片树皮。</p>
但这个家里除了我方寸大乱,其他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p>
沈崇明住院的第二个月,他可以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也能说话了。</p>
天气好的时候,还叫我搀扶着他,绕着医院走两圈。</p>
他就算是老了,也还是极高的个子,压得我摇摇欲坠,连带着他也前后摇晃。</p>
「你啊,」他似乎颇为无奈,「一双小脚,还不如拐杖。」</p>
他对我,总是平和而克制的,很少有对我高声呵斥的时候。</p>
他会和舒情吵得不可开交,但对于我,总是保持着一种主人家的矜持与疏离。</p>
「崇明,你是崇明?」</p>
对面,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惊喜地叫住了他。</p>
「孟郊?」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确认,「一别,有二十多年了吧。」</p>
二十多年的挚友未见,总有说不完的话。</p>
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p>
「这是你家的佣人?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后。你们夫妻俩,够长情的啊,佣人都用一辈子。」</p>
沈崇明笑了笑,没有说话。</p>
「老朋友,打个商量吧。我那护工今天有事回家了,你家这佣人,能不能借我用两天。」</p>
「行啊,怎么不行。」</p>
沈崇明随手拿我做了人情,答应得快速又轻松,像是餐后用牙签剔除牙缝里的菜。</p>
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我还要伺候他的老友。</p>
帮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擦洗喂饭。</p>
我从医院回来,下了很大的雨,湿了我的鞋子,也湿了我的裹脚布。</p>
我躲在小阁楼里,放开了我的双脚。</p>
脚背高高隆起,脚趾诡异而扭曲地贴着脚掌。</p>
就因为我残缺的脚,就只配得到残缺的爱吗?</p>
我的裹脚布无处悬挂,他们不让我挂在阳光下晾晒,我只能挂在逼仄的窗边。</p>
两条裹脚布在灯下影影绰绰,像是两条上吊的白绫。</p>
天蒙蒙亮,我坐在办事处门口,等着开门。</p>
「同志,」我舔了舔干裂的嘴角,局促道:</p>
「我想离婚,但是登记表,被我弄丢了。」</p>
最近他们老是争吵,因为舒情的工作问题。</p>
舒情想辞去文学院院长的职务,继续攻读物理。</p>
说起来,她出国留学,学的是物理并非文学。</p>
后来成了沈崇明的太太,为了家庭,不得不弃理从文。</p>
可她对物理学的兴趣不减。</p>
几十年了,每个沈崇明熟睡的深夜,她都坐在客厅来不知疲倦地演算。</p>
眼中依旧是少年时初见的滚烫。</p>
那是理想的火焰。</p>
争吵结束,开始摔锅碗瓢盆了。</p>
下一秒,我的房门被推开,沈原冲进了我的屋子。</p>
「阿水,爸妈又在吵架,你去劝劝。」</p>
我低头在碎纸纸上涂满浆糊,慢吞吞道:「又不是第一次吵架,等会儿就好啦。」</p>
沈原见我不上心,劈手捞起我粘了一半的纸再次撕碎。</p>
「这次不一样!你听听这动静,两个孩子都吓坏了,你没听见他们吓得直哭吗?」</p>
我不言语,他拉起我就往外走,「你去劝劝,去劝劝啊!」</p>
他自己不想去,因为他们每次吵架都没个轻重,总是劝架的人遭殃。</p>
这次的动静果然不同凡响。</p>
我被沈原拉下楼的时候,沈崇明已经捂着心脏躺倒在地,口吐白沫。</p>
还好抢救及时,于他性命无碍。</p>
所有人都很忙,忙于工作、忙于学业,照顾他的任务,又落在了我的头上。</p>
沈崇明躺在床上无法讲话,脾气变得越发乖张。</p>
动不动就砸盘子摔碗,闹绝食。</p>
我知道,他在闹别扭,他气舒情不来看他。</p>
儿子儿媳也不来看他。</p>
整日对着个小脚女人,散发着陈腐的味道。</p>
沈崇明住院的一个月,我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p>
白天要在医院伺候沈崇明,给他端屎端尿,擦拭身体,忍受着他无穷无尽的坏脾气;</p>
晚上回家要给剩下的人准备一日三餐。</p>
有一天晚上我照镜子,忽然发现自己脸上沟壑横生,苍老成了一片树皮。</p>
但这个家里除了我方寸大乱,其他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p>
沈崇明住院的第二个月,他可以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也能说话了。</p>
天气好的时候,还叫我搀扶着他,绕着医院走两圈。</p>
他就算是老了,也还是极高的个子,压得我摇摇欲坠,连带着他也前后摇晃。</p>
「你啊,」他似乎颇为无奈,「一双小脚,还不如拐杖。」</p>
他对我,总是平和而克制的,很少有对我高声呵斥的时候。</p>
他会和舒情吵得不可开交,但对于我,总是保持着一种主人家的矜持与疏离。</p>
「崇明,你是崇明?」</p>
对面,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惊喜地叫住了他。</p>
「孟郊?」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确认,「一别,有二十多年了吧。」</p>
二十多年的挚友未见,总有说不完的话。</p>
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p>
「这是你家的佣人?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后。你们夫妻俩,够长情的啊,佣人都用一辈子。」</p>
沈崇明笑了笑,没有说话。</p>
「老朋友,打个商量吧。我那护工今天有事回家了,你家这佣人,能不能借我用两天。」</p>
「行啊,怎么不行。」</p>
沈崇明随手拿我做了人情,答应得快速又轻松,像是餐后用牙签剔除牙缝里的菜。</p>
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我还要伺候他的老友。</p>
帮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擦洗喂饭。</p>
我从医院回来,下了很大的雨,湿了我的鞋子,也湿了我的裹脚布。</p>
我躲在小阁楼里,放开了我的双脚。</p>
脚背高高隆起,脚趾诡异而扭曲地贴着脚掌。</p>
就因为我残缺的脚,就只配得到残缺的爱吗?</p>
我的裹脚布无处悬挂,他们不让我挂在阳光下晾晒,我只能挂在逼仄的窗边。</p>
两条裹脚布在灯下影影绰绰,像是两条上吊的白绫。</p>
天蒙蒙亮,我坐在办事处门口,等着开门。</p>
「同志,」我舔了舔干裂的嘴角,局促道:</p>
「我想离婚,但是登记表,被我弄丢了。」</p>